社团及学员自行组织外出活动等事宜的规定

浏览:3735次   发布时间:2017/5/8 9:53:14

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确保教师和学员的人身安全,现就各社团及学员自行组织外出活动等事宜特制定以下规定:

一、学校对社团及学员自行组织外出活动不组织、不参与,凡由教师、社团及班委自发组织的学员外出活动(包括采风、写生、演出等活动),必须坚持学员自愿原则,自我管理,自我负责,发生意外学校概不负责。

二、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在正课时间组织学员外出活动。

三、未经学校同意,任何社团、班级和个人不得以市老年大学的名义组织外出活动,出现意外后果自负。

四、各社团、班级在校举办茶话会、联欢会等非教学活动,须报经教务处同意。学校不提倡社团、班级集资聚餐,各社团、班级自行组织聚餐活动发生意外,由组织者承担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