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员管理规定

浏览:4048次   发布时间:2017/5/8 9:53:49

为了加强学员管理、规范学校制度,预防学员伤害事故、保障学员人身安全,凡报名学习的学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学员每人限报两班次,多报者或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报名者,一经发现,取消入学资格,且下学年不予报名。

二、学员报名后一律不予转退换班。报名学员要结合自身的健康状况选择专业并坚持上课学习,并认真遵守考勤制度,一门课程到课率不满80%的学员,新学年不列入招生范围。

三、学员凭学员卡到校上课,学校有权拒绝不带学员卡的学员上课。学员不得随意调班、串班听课,禁止学员将学员卡转借他人使用,禁止使用他人学员卡听课、代刷考勤,一经发现,学校有权取消使用者和被使用者学籍。

四、学员要爱护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和教室教学设备,妥善使用各种教学器具,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,教师用的教学设备学员一律不得使用。

五、所有学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党员学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党组织活动,并计入考勤。集体活动时一切听从教务处指挥,不听指挥造成意外伤害的,后果自负。未经学校同意的学员集体活动为学员自发行为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六、不得在校内传教、搞盈利性商业活动,违者取消学籍。

七、学员在教学楼内活动,要遵守各种秩序,上下楼梯及出入电梯要礼让、不拥挤。如有违反规定,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。对在校期间参与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的学员坚决清退。

八、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如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,学校有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义务,但不承担其他责任。

九、学员因身体不适或恶劣天气影响出行安全的,不要强行到校参加学习,否则出现问题,后果自负。

十、学员在课后不得滞留学校,如若学员拒不执行,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